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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知识
全球主要防爆认证体系简介
1. 国际IECEx 认证体系概况
为消除国际贸易中存在的技术壁垒,便利电工电子产品领域国际贸易,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20世纪80年代陆续推出了 电工电子产品的合格评定体系。
1996年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安全认证体系(IECEx)正式成立,中国是创始成员国之一。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IECEx 体系已经由原来单一的防爆电气设备认证发展到现在的基于IEC/ISO标准,对爆炸性环境提供设备、服务、人员能力认证, 贯穿防爆电气设备生产、安装、使用、维修等全生命周期的合格评定体系,已经成为国际上防爆电气领域最具权威的合格评 定体系。
鉴于IECEx体系在爆炸性环境实现全过程安全管理方面发挥的突出作用和做出的突出贡献,IECEx体系被联合国欧洲经 济委员会(UNECE)称为验证国际标准符合性的最佳实践模式。UNECE专门发布了《爆炸性环境用设备通用管理框架》,推广 IECEx体系评价手段,鼓励采信IECEx 认证结果,为没有建立爆炸性环境用设备管理手段的国际提供了参考指南。
1.1 IECEx体系的目的
按照国际标准对Ex产品进行国际认证,目的是在保证防爆电气产品的适度安全水平的前提下,消除国际间不必要的的重 复认证和检验促进国际贸易。
1.2 IECEx体系的最终目标是全世界范围内接受:
一个标准—IEC/TC31 技术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
一个证书—IECEx认证证书(IECEx 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 一个标志—IECEx 认证标志(IECEx Mark of Conformity)。
1.3 IECEX认证体系概况
1.3.1IECEx爆炸性环境用设备认证计划;
1.3.2 IECEx防爆设备修理和大修理服务商认证计划;
1.3.3 IECEx合格标志许可体系;
1.3.4 IECEx爆炸性环境人员能力认证计划。
1.4 IECEx爆炸性环境用设备认证计划常识
1.4.1IECEx体系的设备认证计划的认证模式是基于ISO认证体系第5种模式和IECExO2规则,要求签发IECEx测试报告(EXTR,包 括产品测试)和IECEx质量评审报告(QAR, 包括相同产品),以便ExCB 可以签发IECEx 合格证书。
1.4.2签发的产品IECEx 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长期),IECEx 质量评审报告(QAR) 有效期为3年,至少18个月进行工厂监督。
1.4.3 ISO/IEC 80079-34:2011爆炸性环境第34部分:设备制造商质量体系应用。
1.4.4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公司(CQM) 是IECEx认证机构在中国唯一认证机构,CQM 的签约的检验实验室有:国家防爆电气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石油化学工业电气
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
1.5 IECEX认证
IECEx认证是自愿性的,各成员国意见不统一,目前只有澳大利亚、新西兰完全接受,其他国家有差异性接受。在全世界 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并被用户接受。目前加入IECEx组织的国家有如下33个:
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克罗地亚、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以色列、印度、意大利、日本、 韩国、马来西亚、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新加坡、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 土耳其、阿联酋、英国、美国等。
2 . 欧盟ATEX 认证体系概况
2.1欧盟CE认证的ATEX防爆指令介绍
ATEX 是法语“Atmospheres EXplosibles”的缩写,意思是“爆炸性环境”。从2003年7月1日起,所有进入欧洲经济区 (EEA)并用于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和保护系统,必须符合ATEX(94/9/EC)指令(2016年4月20日以后,指令94/9/EC被2014/ 34/EU 替代)。防爆电气设备是一种安全电气设备,尤其在石油、海洋石油、石油化工、化学工业、制药和军工等行业的危险 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具有爆炸危险的环境中使用。
1994年3月23日,欧洲委员会采用了“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EC)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 与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其中包括各种防爆电气设备、保护系统、安全仪器、控制仪器和调节装 置等,把潜在爆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它规定了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设备的 应用技术要求、基本健康、安全要求和设备在其使用范围内投放到欧洲市场前必须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
1999年欧洲委员会颁布了一个涉及改进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安全保护的最低要求(1999/92/EC)指令, 与ATEX94/9/EC 指令并行(2016年4月20日以后,94/9/EC 被2014/34/EU 替代),对涉及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规定了 雇主的责任。
针对防爆指令规定的基本安全和健康要求及设备和保护系统,欧洲标准化组织受委托制定出相应的“协调标准”,以规 定其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法。应用ATEX 指令条款并贴附CE标志的制造商,他们拟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不用考虑应用其 他更多的要求就可以在欧洲任何地方销售。这是快速进入有4亿5千多万公民的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市场的有效方法。
所以欧洲防爆指令的实施,促进了潜在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及保护系统在欧洲市场的贸易流通,为确保人身健康及财产安 全提供了保障,这对制造商、用户和最终消费者都有利。并且,不论采用老方法还是今后采用新方法防爆指令,都对建立欧 洲内部单一市场、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保证拟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在其成员国间自由流通具有重大贡献。密切关注 ATEX 指令的发展变化,熟悉它的实施方法,对如何采用ATEX 指令使防爆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2.2 ATEX防爆认证的范围和分类
该指令适用的设备范围特别大,大致上包括固定的海上平台、石化厂、面粉磨坊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潜在爆炸性环境的场 所适用的设备。
概括的说,应用该指令有三个前提条件:
1)设备一定自身带有点燃源;
2)预期被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空气混合物);
3)并且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
该指令也适用于安全使用必需的部件,以及在适用范围内直接对设备安全使用利的安全装置。这些装置可以在潜在爆炸性环 境外部。
ATEX(94/9/EC)指令根据安装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
1)1类(Category 1)-非常高的防护水平;
2)2类(Category 2)-高防护水平;
3)3类(Category 3-正常的防护水平。
如果设备被用于0区、1区或者2区,则类目数字跟一字母G(气体、蒸汽/薄雾):
0区 |
1区 |
2区 |
1G类设备 |
2G类设备 |
3G类设备 |
2.3欧盟ATEX 爆炸性环境用设备认证常识
1)认证模式:工厂生产质量体系审查+产品型式试验+产品CE合格声明,只有同时具备这3个条件,才能进入欧盟成员国 及其他认可ATEX认证的国家。
2)工厂生产质量体系审查:由ATEX认证机构授权的防爆测试中心(例如德国的PTB 、TUV, 法国的LCIE, 挪威的 Nemko、DNV、意大利Eurofins等)进行审查并签发生产质量评定证书(QAN) 和生产质量评定报告(QAR), 证书有效期3年, 中途18个月监督审查,3年后复审换证。
3)产品型式试验:产品型式试验可以由欧盟ATEX 认证机构授权的任何防爆检测中心进行测试,试验合格就可以签发EC 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和EC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证书长期有效。
4)产品CE 合格声明:产品只有同时取得了生产质量评定证书和EC 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制造商才能进行产品CE合格声明, 形成产品CE 合格声明证书,产品CE 合格声明证书内容格式要符合EN45012、EN45014(EN/ISO/IEC 17050-1-2004、EN/ ISO/IEC17050-2-2004) 标准要求。
5)工厂生产质量体系审查的依据是ISO/IEC80079-34:2011, 产品型式试验的依据是2014/34/EU 指令、EN60079 系列标准 EN61241 系列标准及ATEX 认证机构认可的其他防爆标准;CE 合格声明证书的依据是生产质量评定证书和EC 产品型式试验证书。
2.4.ATEX 认证体
基于ATEX 认证体系的高标准要求,因此世界各国认可度很高,世界认可ATEX 认证的国家非常多,除了欧盟成员国外, 还有非洲、中东地区、东南亚、南美等大多数国家。
2.5.截止目前欧盟组织共有28个国家,具体如下:
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 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罗马尼亚, 英国,克罗地亚。
3俄白哈CU-TR 联盟防爆认证体系概况
3.1俄白哈CU-TR 联盟认证常识
1)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CU-TR联盟认证模式: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审查通过签发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审 查报告)+产品型式试验证书(注:海关通关+安装使用许可融为一体)。
2)CU-TR 联盟认证证书除了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完全认可外,目前CU-TR联盟认证证书覆盖的国家还有阿 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3.2海关联盟CU-TR 认证由来
根据俄白哈三国在2010.10.18签署的协议《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及俄联邦技术规范的共同准则和规 则》,关税同盟委员会致力于制定保证产品安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由此形成了俄白哈海关联盟CU-TR认证。
3.3 CU TR认证的认可范围
CU-TR 认证在海关联盟境内任何场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 CU TR认证标志
俄白哈海关同盟认证使用了新的EAC 标记。
原来三个国家每个国家有自己不同的认证标志,分别为GOST-R,GOST-K,GOST-B 。海关联盟之后原来的认证标记将 不再使用强制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
3.5 CU TR认证分类
根据2011.3.2日同盟委员会第563号决议内容,俄白哈海关联盟CU-TR认证按照产品的属性可以分为两种,两种认证均需 要经过CU 认证体系下的授权认证机构参与认证以及授权实验室的合格测试。
1)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合格证书CU-TR 认证。
俄文 :TeXHMyecKwxpernaMeHTOB TaMOKeHHoro COro3a cepTnφMkaTOB COOTBeTCTBM9TC; 英文:Technical Regulation of theCustoms Union。
因此俄白哈海关联盟CU 认证可以简称为TR-CU 认证或CU-TR 认证。
2)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符合性宣告证书。
俄文 : φopMe Aeknapnpo BaHM9 COOTBeTCTBW9 TPTC;
英文: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3.6证书有效期
海关联盟CU 认证的有效期分为:单批次证书、1年期证书、3年期证书、5年期证书等4种有效期。任何一种有效期不影响 其法律效力。
4.北美防爆认证体系概况 4.1北美NEC防爆认证体系
1)NEC 系列标准分两类体系
一类是北美本土Division 划分的NEC500系列标准,特定使用场所涉及到标准规范: 第500条-按危险(等级划分)的场所;
第501条-第1类场所(Class );
第502条-第Ⅱ类场所(Class II); 第503条-第Ⅲ类场所(Class III); 第504条-本质安全系统。
另一类是等效采用IEC体系Zone 划分的NEC505系列标准,特定使用场所涉及到标准规范: 第505条-0区,1区,和2区场所(Zone 0,Zone 1,Zone2);
第506条-20区,21区和22区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飞扬物场所(Zone 20,Zone 21,Zone 22);
2)NEC500 系列标准是北美本地的标准,它与IEC系列标准在规定和要求等方面差异较大,采用的国家和区域主要是美国 和加拿大及周边中美、南美地区。在防爆领域引用NEC标准的,主要认证有NEMA认证、UL认证、FM认证、CSA 防爆认证等。
3)NEC505系列标准是以IEC标准为基础制定的,基本等效于IEC标准。
4)产品不管是NEC500还是NEC505都是可以得到美国及加拿大等周边国家认可的。
4.2北美的NEC505和NEC500指令防爆设备认证常识
1)美国UL、FM和加拿大CSA三个认证机构,防爆产品认证可执行NEC500指令和NEC505指令两种模式,NEC500按照 Division1、2划分防爆区域,NEC505 按照Zone 0、1、2划分防爆区域;NEC500 指令要求完全执行美国或加拿大联邦技术 标 准 ,NEC505指令采用IEC60079技术标准。
2)不管执行NEC500 指令、还是执行NEC505 指令进行产品认证,都要对工厂进行审查,工厂审查重点关注的获证产品, 审查频次1年4次,产品规格较多情况可能要进行1年6次,甚至更多次。
4.3美国UL、FM和加拿大CSA三个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
三个认证机构互不接受测试试验数据及报告,这是与国际IECEx、欧盟ATEX认证体系最大的不同。IECEx、ATEX 体系规 定只要是成员国认证组织内的认证机构,不管哪家认证机构出具测试数据或报告,其他成员组织均接受。
5.中国防爆生产许可证认证体系概况
5.1中国防爆生产许可证认证体系防爆认证产品
中国依据国际惯例,对防爆产品同样实行强制管理和认证。
5.1.1防爆合格证制度:
1)适用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含国外进口的)防爆产品; 2)ISO 第一种认证模式(型式检验);
3)证书有效期为5年。
5.1.2生产许可证制度:
1)仅适合境内企业生产的部分防爆产品(计量类产品、灯具类产品除外);
2)型式检验+工厂检查;
3)证书有效期为5年。
5.1.3煤安标志(MA):
1)适合矿用产品;
2)型式检验+工厂检查;
3)证书有效期为5年;
目前中国是多种制度并存,但“防爆合格证制度(型式检验)”是基本要求,相互间工作基本不重复。
5.2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5.2.1中国将标准分为强制性(GB)、推荐性(GB/T)、指导性(GB/Z)三种。
5.2.2中国防爆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5.2.3中国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
5.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相应中国国家标准。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凡是在中国境内的安全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改造,应当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5.5综合上述规定,国外防爆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销售,至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5.1通过中国GB 标准的产品型式试验测试,并获得产品防爆合格证书。
5.5.2通过工厂质量体系审查并获得许可证书。
5.5.3矿用防爆产品必须获得中国MA煤安标志认证。